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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的通知(黔食药监办发〔2011〕423号)

2011-09-02 发布
文章来源: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市(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在全社会倡导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11年起,每年的9月定为全国“安全用药月”。要求全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集中围绕“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大张旗鼓地开展各种科普宣传活动。为开展好2011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组成部分。为进一步面向公众普及饮食用药安全知识,增强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水平,“十二五”期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组织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开展好2011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是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的一项重要内容。向公众提供安全用药知识,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是药品监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的重要举措。组织力量,向公众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是提高我国公众安全用药水平的基础性工作,也是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改善药品监管环境,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有效途径。
省局对开展好2011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省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省的“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这项宣传活动的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因地制宜,要充分发挥药学会、医疗机构、大专院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社会力量,传播安全用药知识,把安全用药普及宣传工作落实好。
二、“安全用药月”活动时间安排及主题
1、活动时间
  2011年9月5日—30日
  2、活动主题
  谨防网络欺诈销售假药
  3、活动口号
  安全用药 健康生活
  三、“安全用药月”活动内容
  (一)举行“全国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
  省局将在2011年9月6日举行全省“全国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各市(州、地)、县局参照省局启动仪式模式,结合本地实际,同时在当地举行“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现场使用统一的主会标,即:“全国安全用药月” ××(市、县)启动仪式。
1、省级举行“全国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由省局和贵阳市局共同举办,地点设在贵州饭店国际会议中心广场。 
2、启动仪式活动主要内容
领导致辞,宣布启动仪式正式开始(按动启动仪式启动球),组织小型文艺宣传演出活动,组织部分重点企业参加宣传,增强现场活动气氛,现场发放宣传安全用药折页、手册,药学会组织药学、医学专家及药品安全知识宣传专家进行现场咨询等。
(二)开通链接“安全用药”专家咨询热线
  2011年9月1日—30日,国家局将开通“安全用药”专家咨询热线。活动开展期间,各地要以适当的方式,公布全国统一的安全用药专家免费咨询热线电话:8008101988,药学专家将在工作日9:00至16:00值守热线,回答公众的有关问题。同时在活动网站(网址:www.drughuloo.com)设立安全用药知识在线,将热线中的问题上传网络,以便公众查阅。省局在网站主页上开通链接“安全用药”专家咨询热线。
(三)开展户外广告宣传
  2011年9月1日—30日,省局将围绕“谨防网络欺诈销售假药——全国安全用药月”的主题,由省局统一编印户外广告宣传海报下发各市(州、地),开展户外广告宣传活动,使药品安全用药科普宣传到社区、农村、学校、工地及各大医院、药店等公众场所。
  (四)在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
  省局将国家局统一制作两个30秒公益广告播放计划通过代理部门在各市(州、地)、县电视台进行集中播放。
(五)举办2011年“安全用药,关注青少年”全国科普宣传月活动
国家局与团中央已联合印发了《关于举办2011年“安全用药,关注青少年”全国科普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国家局制作了科教短片,并发到了各省团委,由团省委组织学校播放。各市(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在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的同时,积极主动加强与团委的沟通,确保播放任务的落实。积极支持开展安全用药绘画作品征集活动,与当地各级团组织密切协作,发挥团委所属青年宫、少年宫举办的绘画培训班等优势,广泛动员发动青少年参与此次全国安全用药绘画作品征集活动。
(六)举行农村电影放映公益宣传片播放活动
由省局统一将国家局统一制作的“安全用药情景短剧”借助于广电部对中西部农村电影放映计划的实施,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下基层电影放映活动,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通过农村电影放映队传播到每一个县和重点乡镇。
(七)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
在各市(州、地)的中心城市,以大专院校或中学生为对象,组织食品药品安全专家赴学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并通过互动形式,增强广大中学生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理解和认识。
四、实施“安全用药月”活动几点要求
1、狠抓落实,确保活动效果。各市(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本辖区活动开展的指导、监督与检查,确保行动计划中各项工作的落实。
2、各市(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落实“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内容的同时,要积极配合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要注意对宣传的引导,注重宣传效果的评价。
3、各地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并注意积累资料,以备检查。
为了保证“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的开展,省局将给各市(州、地)、县下拔一定经费补助,请各市(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9月10日前将活动实施方案报送省局办公室。
今年是首次举行“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宣传声势和效果将为今后的科普宣传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产生良好的影响。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地迅速行动起来,抓紧布置,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成功。



二○一一年九月二日